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630004 | ||
标 题 | 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疑似精神病患者赖在出租房屋内不走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 ||
姓 名 | 江炳伟 | ||
性 别 | 男 | ||
邮政编码 | 663000 | ||
发件IP | 240e:64c:4200:107:bddb:b05a:6aa:6097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6月30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家老房子位于文山城区兴隆街188号,房屋所有人是我父亲,现就该房屋内存在的隐患问题向领导进行反映。 事实:2021年6月6日,一名男子用摩托车带着一名妇女来租住我方位于兴隆街188号的房屋,当时说未带身份证过两天拿来补录登记,但后面该男子就再未出现,只留下该妇女,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及时向片区民警进行了反映,民警来查询时该妇女与民警发生争执,疑似精神存在问题,后来民警呼叫支援后将该妇女强制带离,也未告知我们结果。 今年6月我们到房屋查看后发现该妇女仍然居住在里面,什么时候被放回来的我们也不知情,我们劝离该妇女离开,但其开始疯言疯语,无法沟通,后面我们打电话给民警和社区人员,他们也无法劝离,直至今天仍然住在该房屋内。 现在的问题: 1.因该年代久远,加之今年雨水频繁,连社区人员也说该房屋居住可能存在隐患,我们也不打算将该房屋出租了,但目前该妇女一直赖在房屋内不走,警察和社区人员来过都无法处理,万一其在房屋内发生安全问题造成改妇女伤亡,到时责任追究想必是个隐患。 2.该女子精神疑似存在问题,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都有了解,在处理过程中该女子曾扬言要放火烧房,这一情况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兴隆街大多数都是老房子,极易燃烧,据说该女子房屋内存放大量纸壳,万一哪天她精神病发作点燃了房屋,所造成的危害怕是无法估量。 以上问题,请领导给予重视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n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反映人将位于兴隆街188号的房屋出租给名叫杨正美的女人,居住后发现该女子有异常情况,经2022年7月4日兴隆社区联合派出所、沙坝卫生服务中心一起把该名妇女带到了文山州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经医生诊断该妇女已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现已入院治疗。 经调查核实,该妇女户籍为古木镇,我街道现已对接古木镇政府,相关医疗费用及生活等问题已交由古木镇政府妥善处理。由于该反映人的房屋破烂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不再对外出租,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房东自行负责。
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7日
|
||
处理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