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423003 | ||
标 题 | 文山市自来水公司重复安装水表乱收费 | ||
姓 名 | 王大爷 | ||
性 别 | 男 | ||
邮政编码 | 663099 | ||
发件IP | 240e:44c:4202:d70a:919d:1860:d585:d24f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4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我家住在石榴园小区,十年前我们入住时自来水公司帮我们安装了水表,收取了一次费用。最近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说该水表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求重新付钱更换,我们提出异议时,工作人员要求拿出十年前自来水公司安装水表的证据,而且态度恶劣,威胁住户……请问,这种重复安装,重复收费的行为合理吗?自来水公司就是这种服务质量?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你好,你留言反映问题已收悉,已交供排水总公司办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水表属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按《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生活用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口径为15-25毫米)、4年(口径为25-50毫米),到期轮换。换言之,口径15至25毫米的水表最高使用年限6年。该用户用水已使用超10年,必须进行更换。 二、我公司抄表人员交涉过程中使用语言不当的行为,我公司将在核实清楚具体情况后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该同志进行处理。
文山市供排水总公司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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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2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