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整治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5日  作者:  点击数:次   资料来源:市民政局

文山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违法活动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公布文山市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开展违法活动投诉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整治范围:

(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不规范问题。

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

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

3、分支(代表)机构另行制订章程的;

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

6、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

7、未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外事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境外

分支(代表)机构的;

8、在年报(年检)中瞒报、漏报分支(代表)机构的;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

9、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

10、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

11、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全省”、

“全州”“全市”等字样的;

12、开展活动时未冠所属社会团体全称的。

(三)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3、社会团体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

管理费、赞助费的;

14、分支(代表)机构的收入未纳入社会团体法定账户统一

核算、管理的;

15、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

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

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

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

18、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

19、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专项基金超规定范围使用,用于经营性投资或者购买企业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的。

20、存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的;

(四)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活动开展不合规问题。

21、分支(代表)机构超出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22、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

23、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

24、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

25、未经批准擅自以分支(代表)机构或社会团体名义开展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讲两坛三会”活动的;

26、分支(代表)机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提供便利。

27、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二、社会各界如发现整治范围内活动线索,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向文山市民政局举报:

举报电话:0876-2810886、邮箱:450376743@qq.com.





文山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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