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运鑫《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权利人:宋运鑫,将位于文山市龙井路16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产证号:文房字第004457号,面积:49.6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运鑫
2022年4月29日